因為工作地點關係, 最近我愛上乘坐"叮叮", 不是喜歡它行得夠慢, 是因為我喜歡靜聽行車時的聲音, 或喜歡細望車內車外的事和物.....當電車發出"叮叮"聲響時, 更令我精神一振。今天如常乘坐巴士再轉乘"叮叮", 過了多個站時找到位子坐, 聽到電單司機& 一位乘客的對話, 我隱約聽到個司機和一位年近30多歲的男人在對駡,原來是那位30多歲的男人向司機聲清他沒有散錢, 銀包內只有一張$100, 要求司機可讓他下車, 結果他當場被司機點相, 又再一次坐霸王電車.....本應$ 2任意找一個人都可以掏出來, 已經可以證明了這個人的人格, 見他們擾攘了數十分鐘, 又話要報案, 又話要告到司機冇得撈, 公理何在~當時我真係有多少衝動在我銀包內掏出 $2, 不是我可憐果個人, 而是我沒有心情看他們的你爭我推, 更何況我快要遲倒......最後一位婆婆已經幫這個男人付了。
誰對誰錯, 只有當事人才心知肚明, 我們只是旁觀者而已。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